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视频脑电图仪、客观听觉测试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项目编号:ZFC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视频脑电图仪、客观听觉测试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包01:人民币231,144.00元;包02:人民币295,000.00元;包03:人民币4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01 |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
1套 |
231,144.00 |
是 |
02 |
视频脑电图仪 |
1套 |
295,000.00 |
是 |
03 |
客观听觉测试平台 |
1台 |
468,000.00 |
是 |
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交货时间:按用户需求书。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至2024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投标人自拟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拟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拟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招标(投标人自拟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拟声明函);
3)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准);
4)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设备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设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设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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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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