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新野县城市管理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
4、预算金额:576,000.00元 |
最高限价:576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新野政采询价-2025-1-1 |
新野县城市管理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
576000 |
5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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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内容:新野县城市管理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供货完毕
5.5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历天供货完毕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5年04月17日 至 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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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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