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等老油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长庆油田分公司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等老油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油田公司《关于加快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等老油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计划在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等老油区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对油区所在区域土壤及地下水背景值及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研判油田生产活动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科学评估其污染扩散风险,提出管控建议,系统凝练技术成果,编制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指南文件。

2.2招标范围: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等老油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技术服务,具体包括:开展老油区土壤和地下水背景值表征及环境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科学布点、指标监测及数据分析,分析老油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科学研判污染成因;基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结果,构建地下水溶质运移模型,开展地下水污染扩散风险评估,阐明油田生产活动对老油区周边地下水影响范围;基于以上工作成果,提出油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建议,编制油田开采土壤地下水调查评估技术规范相关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指南文件(征求意见稿)。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第十采油厂在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等所辖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设标段,拟招1家技术服务承包商,中标单位分别与第二采油厂、第十采油厂签订合同,合同金额按照中标总额与各单位所占比例相乘确定。

2.6计划投资金额: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3600万元(不含税),其中第二采油厂计划投资金额2110万元(占比58.61%),第十采油厂1490万元(占比41.3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土壤地下水场地调查或风险评估或防控修复类项目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业绩至少1项(若为联合体须是联合体牵头方,以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承诺本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近五年增值税发票在本项目评标时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接受因发票无法查询或查询内容不一致可能导致的投标人失信处罚,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②投标人需承担过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制工作,需提供至少1项由投标人牵头完成的国际或地方标准,需同时提供标准正式发布稿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当日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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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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