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青岛路站TOD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号地块施工幕墙及泛光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6
四川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青岛路站 TOD 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号地块施工 工幕墙及泛光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青岛路站 TOD 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号地块施工 工幕墙及泛光工程 标段已由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302-510164-04-01-166978】FGQB-0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府前湾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天府前湾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2-510164-04-01-166978】FGQB-002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青岛路站 TOD 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号地块施工幕墙及泛光工程标段。
2.2招标主体:成都天府前湾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2.3建设地点:万安街道高饭店村四组。
2.4项目概况:四川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青岛路站TOD综合开发建设项目13号地块由1栋塔楼及附属裙楼组成,地下室3层,总建筑面积为55361.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460平方米,建筑使用性质为商业。其中塔楼建筑层数为18层,建筑高度为81.35米,裙楼层数为3层,建筑高度18米,幕墙总面积约28625.86平方米。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施工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总分包界面划分和技术要求等。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招标具体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2.6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为准。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中标单位为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3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 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注:如投标人所提供的1个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建筑幕墙或泛光照明工作内容,则合同中建筑幕墙工程或泛光照明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均应当满足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要求,如合同中上述信息不明确,该业绩应当附加盖业主鲜章的业主证明材料(须明确合同包含建筑幕墙工程或泛光照明工程的工作内容、金额及实施主体等关键信息)。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7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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