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新闻宣传、普法宣传、新媒体用各类素材设计与制作询价公告

2025-04-16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新闻宣传、普法宣传、新媒体用各类素材设计与制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丹阳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询价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新闻宣传、普法宣传、新媒体用各类素材设计与制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新闻宣传、普法宣传、新媒体用各类素材设计与制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

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

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

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询价响应文件格

式);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⑴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⑶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16 08:30到2025-04-21 17: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4-2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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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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