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来安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项目名称:来安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

预算金额:50万元/年、150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肆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499500.00元)/年;壹佰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1498500.00元/三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包括各部门的诉讼档案、综合档案扫描加工、图像处理、档案整理装订、图像数据挂接,将随案生成电子档案导入到审判业务系统中,以方便法官、办案人员在审判过程中进行利用,提高法院工作效率,提升法院智慧化法院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的)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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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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