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库项目(电子招投标)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
规模:
(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
(2)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州卷烟厂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库项目(电子招投标)。
(4)项目编号:
①招标人编号:QZGKZ
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FZJTJN20250411-057。
(5)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6)项目类型:服务类。
(7)实施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8)实施地点:招标人厂区(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北路1818号)。
(9)项目主要内容: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可供货物必须包含所投标段的全部货品品类。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一:粮油调料类。主要包含大米、小米、玉米、面粉、豆类等粮食及粗加工产品;花生油、调和油、大豆油、香油等食用油类产品;食用盐、酱油醋、味精、八角大料等调味品类产品。
标段二:畜禽肉类。主要包含猪、牛、羊等肉类相关产品;鸡、鸭、鹅等禽肉类相关产品。
标段三:蛋蔬果品水产即食类。主要包含鸡蛋、鸭蛋等生蛋类产品;白菜、芸豆、油菜等蔬菜类产品;苹果、香蕉、葡萄等水果类产品;方便面、牛奶等即食类产品;各类鱼、虾、贝类等水产类产品;豆腐、豆腐皮、豆腐干等豆制类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0)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为1460.00万元,其中标段一预计为200.00万元,标段二预计为660.00万元,标段三预计为600.00万元,按照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11)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3、招标范围
(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是。
(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3)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为建立供应商库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供应商库入库合同。入库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入库合同期限内采用库内询价的形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人应对招标人库内询价进行响应,否则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入库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骗取中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骗取中标(以“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有效期内)。
(9)资格证书要求:
标段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标段二:《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标段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2年4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及途径: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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