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本级郧阳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清产核资)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1、项目编号:42032(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5-00123
3、项目名称:郧阳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清产核资)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95.00(万元)
6、最高限价:295.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满足土地规划、土地管理或测绘其一即可);(4)投标人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中需显示查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00:00至12:00,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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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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