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公园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公园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结算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4074万元。
最高限价:37.4074万元。
项目概况:主要涉及道路铺装、园林景观及绿化等专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提报金额:18236.7350万元。
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工程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1)依据竣工资料、签证变更及洽商资料、工程结算提报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造价咨询标准、规范合同约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合规。(3)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结算评审其他相关工作。
服务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服务标准:服务成果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如颁布新的质量标准,则按照新文件执行)等国家及吉林省、长春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单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按延误时间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拟派团队成员最少5人及以上且配备专业合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成员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团队人员须全部履职到位,由项目负责人带领全部团队人员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提供单位社保证明(近三个月)或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不接受临时人员。
3.3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每天9时至16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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