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医用气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2025-04-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气动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医用气动物流系统1套,系统共设置站点32个,传输瓶64个,估算投资355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气动物流传输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具体详见图纸及《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第二人民医院工地现场。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2.4交货与安装周期:120日历天,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法的经营权、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单独订立合同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3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可以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也可以为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取得所投气动物流系统品牌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 5 月 15 日 9  时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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