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兴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协同规划》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16
项目名称:太仓市实验高级中学专用教室采购(二次)项目 

预算金额:1900.000000万元(采购包1:730.000000万元;采购包2:480.000000万元;采购包3:6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标段:730万元; 第二标段:480万元; 第三标段:690万元   

采购需求:

(1)产品清单:

第一标段(化学、物理)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学生专用实践设备

2400*1200*780mm

6

2

器皿陈列设备

1150*300*450mm

24

3

定制洗涤设备

3200*600*800mm

1

 

第二标段(生物、地理、历史)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教师专用实践设备

1800*700*900mm

2

2

学生专用实践设备

750*600*780mm

52

3

学生专用实践配套设备

Φ300*450-500mm

456

 

第三标段(书法、美术、通用技术、计算机等)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教师专用演示设备

1800*800*800mm

3

2

教师专用演示配套设备

600*500*1120mm

3

3

学生专用实践设备

1200*600*800mm

78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2)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标段,也可以同时投所有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一、二、三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中标标段。

(3)投标人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安装交付(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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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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