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委托招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委托招聘服务项目。
1.2 采购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执行人: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100%落实,估算金额22万元(含6%增值税)。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相关要求,蓝海新材料公司拟聘请独立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按照蓝海新材料公司的职位要求,对入围毕业生进行心理和性格方面的评估,以及人才测评和专业测试及面试。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蓝海新材料公司2025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委托招聘服务项目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高校招聘宣传推广;
(2)代表蓝海新材料公司发布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3)根据毕业生报名情况,确定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及考察维度,确保测评全要素多维度;
(4)对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5)线上/线下面试和测评服务、面试及专业测评命题、面试考务及面试考官组织工作;
(6)对入围毕业生进行体能测评、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和面试考核组织等工作;
(7)根据对毕业生测评和考核情况,给公司提供测评结果和录用建议;分专业向蓝海新材料公司提供毕业生面试成绩单及总成绩单;
(8)负责解答毕业生及外界对面试工作提出的各项问题;
(9)负责整个服务过程中人员通知,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存档工作;
(10)负责拟录用人员健康体检结果审核及就业协议签订工作;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3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
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的度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①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②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③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15万元及以上的人才招聘的服务业绩。
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合同主要页原件的扫描件,至少包括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署页。
②与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发票的扫描件。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 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5 年 4 月 16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 17:00 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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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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