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水县雅水镇2025年茶叶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惠水县雅水镇2025年茶叶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69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690000.00元

采购需求:新建红茶加工生产线,采购茶叶揉捻机组1组,茶叶移动往复输送机1组,茶叶烘干机1台,安装红茶智能发酵设施1套。

标项一:

标项名称:惠水县雅水镇2025年茶叶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建红茶加工生产线,采购茶叶揉捻机组1组,茶叶移动往复输送机1组,茶叶烘干机1台,安装红茶智能发酵设施1套。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或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所属行业:工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①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响应文件格式”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中小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投标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若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或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9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一”】;(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24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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