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防撞缓冲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第1标段采购公告

2025-04-16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提升项目现场作业的安全水平,减少突发状况对施工人员及行驶车辆可能带来的安全威胁,拟根据日、周、月的不同时间需求,采购防撞缓冲车租赁服务。本次采购拟与采购成交供应商签订单价框架协议,适用于机电分公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机电新建、改扩建、养护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采⽤“1+1”模式(首次服务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期限为12个月。首次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和乙方意愿,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服务周期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最多可签署1次补充协议)。本次采购清单中所述租赁需求数量为预估数量,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各项目实际需求向成交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按实结算。

所有中标租赁服务的单价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予调整,响应人响应报价时须认识到在协议有效期内防撞缓冲车租赁数量浮动的可能性,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内容:本次货物采购分为1个标段(包),每个标段(包)具体货物和数量详见附件。

(3)交货期及交货地点:采购订单供货日期为下达订单之日起15日内,防撞缓冲车到货至公司指定地点。响应人必须在投标时考虑供货的及时性,如供货不及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对响应人的履约行为进行考核,对严重影响采购人安全施工的,采购人有权将响应人列入黑名单,在规定的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所有采购活动。

(4)响应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标段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评审办法及上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4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的10%。

其中最高限价基准税率为: 13  %。评审价格为供应商的含税报价,评审价格的单价及总价均不能高于最高限价的单价及总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报价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 质量问题处理要求

(1)如供应商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问题,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供应商到货物现场处理,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2日内解决货物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供应商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查找和解决货物的故障,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如中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因设计或生产缺陷导致采购人及任何第三方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中选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

(3)如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对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选供货商承担。

4. 计价方式

本合同采用单价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单价框架协议,合同结算金额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据实支付。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供应货物到我司指定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无偿质保期、有偿质保期、设备费、运杂费、分批次配送费、退换货损失、驻现场人员及相关工作所需的费用、管理费、资料费、食宿费、通讯费、检测费(验收抽检)、设备标定费(称重相关设备)、安全措施、保险、利润、规费、杂费、税费及等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以及供货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费用等。

5. 合同支付

本合同价款为单价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供应商在月度内所供货物经验收合格后,可申请货物费用结算。采购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及增值税发票后的30天内完成审批,采购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修正或提供补充资料,供应商应重新提交结算申请资料。

7.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须提交履约保证金。……

7. 响应报价及递交时间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参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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