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2025年生产投资计划昌宁县优化营商环境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4.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 30.00 万元。
5.采购需求:完成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2025 年生产投资计划昌宁县优化营商环境项目监理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阶段:施工全过程四控三管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控,合同、信息和资料管理,全面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督项目施工过程,及时验证进场安装材料,审核、确认工程量,参与项目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与技术要求”。
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监理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计划工期:2025 年 5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
9.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0.质量要求: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云南省工程项目建
设监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4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要求,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确保所监理的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或 2024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十二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十二个月内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须为电力工程)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注: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劳动
合同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其他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配置要求(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安全监理工程师 |
监理员 |
造价人员 |
信息管理人员 |
根据需要自行配备 |
至少配 2 名(电气专业) |
数量:1 名;允许兼任 |
根据工程规模需要自行配置 |
数量:1名; |
数量:1名; |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查询结果提供给磋商小组评审);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于 2025 年 04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4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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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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