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江县2025年紫米产业发展示范项目紫谷病虫害无人机飞防作业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6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含税:¥120000.00 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5.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及面积:在紫米产业发展示范项目涉及区域病虫害统防统控社会化服务3000 亩次。
(2)服务方式及农药种类:采购用无人机喷撒药剂飞防作业,主要综合防治稻瘟病、白叶枯病、稻飞虱、螟虫等。喷撒药剂有:20%或 75%三环唑、20%稻瘟酰胺;20%噻菌铜;10%或 50%烯啶虫胺或 50%吡蚜酮;25%或 30%杀虫双。
(3)服务要求:无人机每桶喷施面积≤6 亩。施药时间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喷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担,服务组织在作业结束时需即时提供飞防日志、作业服务确认单、飞防作业轨迹图片、病虫害防治记录表、飞防作业照片、飞防服务到户花名册(含农户姓名、村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服务面积等内容),用于核实作业面积和防治情况。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无人机操作员须具有操作员证或无人机操作手合格证或操作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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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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