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墙及武警巡视廊道、值班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1,567.7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墙及武警巡视廊道、值班室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1,567.7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1,567.7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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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看守所监墙及武警巡视廊道、值班室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1,567.77 | 351,567.7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墙及武警巡视廊道、值班室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看守所监墙及武警巡视廊道、值班室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2024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6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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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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