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山东分公司滨州公司车辆驾驶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6

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滨州公司车辆驾驶外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滨州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

2.2 项目概况: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滨州公司现有生产车辆及公务用车共计19台车。其中生产车辆8台,基建用车8台,公务车辆3台,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车辆须投标单位提供驾驶服务,以招标方式确定驾驶外包服务单位。

生产车辆用于企业生产活动,主要满足生产现场、项目工地、设备外修运输等需要;公务车辆用于企业办公、接待、会务及外地出差等工作需要。

2.3 标段划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滨州公司车辆驾驶外包服务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

2.5 服 务 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二年。

2.6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8名车辆驾驶人员承揽驾驶服务(所用车辆由招标人提供),按照招标人的相关要求、标准提供规范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招标人生产现场、项目工地、设备外修运输等需要企业生产活动用车服务;满足招标人办公、接待、会务及外地出差等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需要。服务期二年,(期间若招标人因工作需要而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2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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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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