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2025-04-15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
(四)项目需求:
所聘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北京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服务相关业务指引实施细则》等执业规范要求,审核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材料并发表审核意见,按时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及财务公司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财务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航集团及财务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及财务公司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方式
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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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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