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承保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2025-04-15(登录后查看)受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拟对丹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承保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丹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承保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FHQ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22〕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丹人社发〔2022〕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使用保险保函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3〕47号)文件精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本项目征集入围提供保险保函服务的保险机构,数量最多25家。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4、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丹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承保服务项目 |
丹东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险承保服务项目 |
保险服务 |
宗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25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 |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年收费标准的最高限价为3%。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1 |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采购单位 |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险保函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取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2)按规定取得保险机构总公司开展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业务书面授权书;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经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
(3)在人员、设备、资金、风险管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声明函;
(5)入围后续按采购人要求,与上级部门进行系统对接,实现客户线上投保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合同的签署、备案、保险费缴纳、保险理赔等环节。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在1年合同期满前,由采购人负责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完全满足服务需求的,予以续签1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2年;否则,予以终止合同。(若期间因国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六、获取征集文件时间
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0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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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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