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墟王陵、妇好墓配电整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16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殷墟王陵、妇好墓配电整改项目
1.2采购编号:HNLN-2(登录后查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采购预算金额:171871.55元
1.6采购内容及范围:安阳市殷墟王陵、妇好墓配电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1.8质 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1.9 保修期限:执行国家规定。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参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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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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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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