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G234兴阳线(冯家口至曹家庄变电站段)路灯设施项目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
1.招标条件

(登录后查看)受林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G234兴阳线(冯家口至曹家庄变电站段)路灯设施项目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234兴阳线(冯家口至曹家庄变电站段)路灯设施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98000.00元

服务内容:包括现场勘察、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服务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服务地点:林州市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2024年6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出具在本单位的劳务合同证明材料;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8时至2025年4月23日下午17时前……报名;

4.2磋商文件费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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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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