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12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61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服务

1(项)

详见第二章

1612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 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服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若本招标文件有与该描述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服务):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期间(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5月7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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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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