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经开区2025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道路维修养护(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16本招标项目吉林经开区2025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道路维修养护已由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吉经开管发【2025】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经开区2025年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道路维修养护(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全年对城市主次干路、支路、巷路、胡同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维修养护,保障城市道路设施畅通完好与各类迎检需要,计划维修道路2万平方米,维修防沉井室100座。(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2建设地点: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5月14日-2025年10月31日,共计171日历天。(以现场实际施工为准)。
2.5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合格工程。
2.6招标控制价: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70%(最终价格计算方式:以最终结算的工程费为基数按国家收费标准(不计取任何系数)计算出监理费乘以中标费率)。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6日9:00至2025年5月6日16:00前……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月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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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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