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体育中心安全性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8万元
5.最高限价:6.8万元
6.采购需求:长春体育中心安全性检测(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鉴定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的营业执照,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配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必要的专业检测、鉴定仪器设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供应商需要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资格。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8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 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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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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