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原库区废料与报废设备残值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原库区废料与报废设备残值处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原库区废料与报废设备残值处置项目
2.2招标编号:03-0
2.3招标范围:废料与报废设备残值处置,包括铁床框架、铸铁件、通信光缆、暖气片、颗粒状物料包装机、塑料管、寸管铁管、吸粮机、铁柜、铁桶、井盖、下水井盖、电热恒温干燥箱、废电缆、电热恒温培养箱、实验室粮快速降水仪、电热鼓风干燥箱、电表柜、钢筋、沙发套组、展示柜、铁皮柜、厨房蒸箱、多功能粮仓取样器、KH-09型粮食检验快速烘干器、扫证机、筛网、不锈钢管、玻璃柜铝合金、散热器总成、通风口、通风管道、地上通风笼、地上笼拐角、推车、档粮门堆、避雷塔、输送机、粮食漏斗、包装机、报废铁管堆、罐、铁滚、烘干用钢管囤、数控车床、减速机、操作台、货架、滚轮、电线、铁架、电机、自卸汽车。
2.4交货地点:中央储备粮珲春直属库有限公司原库区,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满足采购需求。
2.5交货期:自成交人签订合同缴纳全部货款后30日内完成回收及清运工作。
2.6出售的交易底价:投标人报价不低于64689元,投标人报价低于64689元的将被否决。(此费用应包括物资费、拆除费、处置费、清理费、运输费、人工费、税费等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商务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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