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压站防雷防静电改造及检测项目施工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2025-04-16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压站防雷防静电改造及检测项目施工单位选择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压站防雷防静电改造及检测项目施工单位选择。
2.2招标范围:调压站防雷防静电改造及检测(调压站处于用户厂区内,挖掘等各类施工协调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
2.3最高投标限价:电气设备安装工程217590元;防雷防静电检测28000元。
2.4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各项指引要求的合格工程、符合中石油《街区调压柜防雷防静电接地及防爆电气手册》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电气设备施工与安装服务,防雷工程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在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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