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祥云县城川烟农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2025年绿色防控物资供应商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祥云县城川烟农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对祥云县城川烟农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2025年绿色防控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祥云县城川烟农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2025年绿色防控物资供应商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TPX(登录后查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诱捕器、篮板等绿色防控物资,年度采购量约70.00万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按实际使用结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采购清单与技术要求。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诱捕器

套(带插杆)

16.8

2

蓝板

套(带插杆)

2.52

3

蓝板

0.63

合计

 

19.95

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以单价进行招标和结算,具体需求货物品目、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并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2.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报名及投标时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①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除外);

3.5.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近一年(指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②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④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7.投标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3.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无需提供以上材料);

3.9.投标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10.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3.1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单位自行承诺);

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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