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国营石林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1.5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
1.6采购需求: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国营石林林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林木良种培育建设所有内容:培育3个1年生合格良种容器苗木36万株(含20%苗木损耗率)其中:培育墨西哥柏6万株、华山松12万株、旱冬瓜18万株,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第三章和第四章。
1.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苗木培育时间以招标人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施工地点:石林彝族自治县国营石林林场珍稀乡土树种苗木培育示范基地。
1.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方式及时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在上述官网统一查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0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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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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