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2025年第二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6

招标编号:32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 工期/服务期 最高限价
(万元)
专用资格要求 合同价款支付 中标人(成交人)数量 分标号 分标名称 分包名称 权重比例 报价方式
1 国网直流中心一楼及九楼生产会商设备改造-初步设计 编制国网直流中心一楼及九楼生产会商设备改造初步设计、工程概算书、施工图、竣工图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1.0502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
结清款=100% 1 3225F2-9001001-0201 电网工程勘察设计,AC20kV,输变电技改,城网,勘察设计 包1 50:10:40 总价
2 国网直流中心513监控机房扩容改造-初步设计 编制国网直流中心513监控机房改造初步设计、工程概算书、施工图、竣工图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8.094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和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
结清款=100% 1 3225F2-9001001-0201 电网工程勘察设计,AC20kV,输变电技改,城网,勘察设计 包2 50:10:40 总价
3 国网直流中心自动化机房UPS电源改造-安装调试 完成国网直流中心自动化机房UPS电源改造安装调试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7月30日 7.72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智能化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
4.项目经理:(1)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设置)。
进度款:结清款=95%:5% 1 3225F2-9002002-0202 小型基建工程施工,改、扩建,电子与智能化安装 包3 50:10:40 总价
4 国网直流中心换流变电磁仿真系统建设 开发一套换流变电、磁、热仿真系统,具备换流变电场、磁场、温度场的仿真分析能力,支撑换流变开展故障分析。提升换流变源头质量管控,提高换流变安全运行水平。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177.29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开发业绩。 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0:45%:50%:5% 1 3225F2-9010002-0203 信息系统开发实施-信息系统开发 包4 60:10:30 总价
5 国网直流中心2025年直流输电集中监视分析专家系统完善提升 完善直流输电集中监视分析专家系统,1.直流运行集中监视数据工程:全量汇聚全网在运、新建直流工程实时运行相关数据并开展数据标准化、治理等,为中心实现全域、全方位直流监盘提供有力支撑。
2.核心设备状态管控数据工程:汇聚重点关注直流设备状态评价结果、量测数据并开展数据标准化、治理等,为设备运维管理、设备采购优先提供数据支撑。
3.直流故障在线诊断数据工程:汇聚设备状态管控平台故障相关信息并开展数据标准化、治理等,实时监测故障发生时的情况,提升直流故障分析质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31.2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数字化运维业绩。 进度款:结算款=50%:50% 1 3225F2-9010005-0204 数字化运维-信息系统运维 包5 60:10:30 总价
6 国网直流中心-2025年跨区资产中心数字管理平台-数据工程项目-数据工程服务 将多维精益动态监测分析系统进一步扩展为跨区资产中心数字管理平台,通过数字管理平台与总部数据中台的集成,自动汇聚跨区专项工程相关的资产卡片、成本、输送电量等运营信息,设备台帐、缺陷故障、技改大修项目等实物运行信息,实现成本监审报表一键式出具、经营分析自动出具、搭建统一的报表报告中心,改变目前人工线下统计的现状,显著提升直流技术中心服务监管、服务内部精益管理的业务支撑和管控能力。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95.25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数字化服务业绩。 进度款:结算款=50%:50% 1 3225F2-9010003-0205 数据服务-数据工程与数据治理 包6 60:10:30 总价
7 国网直流中心-2025年跨区资产中心数字管理平台-数据工程项目-业务运营服务 提供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2025年跨区资产中心数字管理平台业务运营服务,包括经营分析运营监测、成本监审报表运营监测、资产墙风险评估模型运营监测等3项业务运营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00.5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数字化服务业绩。 进度款:结算款=50%:50% 1 3225F2-9010004-0206 业务运营服务-技术支持服务-其他技术支持服务 包7 60:10:30 总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下午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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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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