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6年佛山分公司智能信息化集成应用及数字化场景技术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标段1-标段2)招标公告

2025-04-16

2025-2026年佛山分公司智能信息化集成应用及数字化场景技术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标段1-标段2)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佛山分公司智能信息化集成应用及数字化场景技术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标段1-标段2)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概况: 为更好支撑大市DICT项目(含小微ICT)业务拓展与实施,特别是针对智能信息化集成应用及数字化场景技术方面的项目支撑和落地标准化,提升对项目的响应能力,确保项目实施和交维质量。 对大市DICT项目(含小微ICT)需求涉及到复杂实施场景或自有力量无法支撑的较大工作量的紧急需求,需引进第三方服务对接实施,各区可以根据框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对客户业务进行快速支撑和实施交付,保障各区DICT项目(含小微ICT)快速规模发展。

(1)建设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

内容

数量

预算费用(含税)(人民币元)

建设地点

1

2025-2026年佛山分公司智能信息化集成应用及数字化场景技术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标段1-标段2)招标

标段1

1.政企客户数据机房支撑

2.无线室内局域网集成服务

3.无线室内网络覆盖服务

4.信息系统通用服务

5.视联网终端类开通服务

6.视联网监控类维护

7.政企客户定制系统维护

1

19555706.95

佛山市

2

标段2

1.智能视频及应用系统—维护服务

2.智能视频及应用系统—前端支撑服务

3.智能视频及应用系统—后端服务

4.政企客户机房支撑

5.无线网络服务

6.后备电源系统服务

7.通用配套服务

8.视频监控终端类开通服务

9.视频监控类维护

10.视频会议类维护

11.呼叫中心类维护

12.专用系统平台维护

13.门禁、人面识别服务

14.政企客户停车系统服务

15.智慧产品服务

16.活动保障服务

1

29994304.46

合计

49550011.41

 

备注:

1)最终规模及详细工作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2 服务期限:服务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止;按单项项目计算,具体单项项目在接到订单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的维保服务。

2.3标段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2.1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2.4★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标段1为:人民币19555706.95元(含税);人民币18448780.14元(不含增值税)

标段2为:人民币29994304.46元(含税);人民币28296513.64元(不含增值税)

2.5★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4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①机房配套②系统维护③系统集成类的相关

服务业绩,每个类别至少提供一份同类项目合同。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5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每标段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每标段拟派区域负责人至少5人(南海顺德禅城三水高明每区1人),现场负责人至少44人(南海14人,顺德10人,禅城10人,三水5人,高明5人);

(3)投标人每标段拟派技术人员至少20人。

(4)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项目团队所有人员于招标人指定工作地点提供现场服务工作。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6日17时30分至2025年4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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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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