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项目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6
1.   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路桥区雪亮工程第五期项目视频监控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路桥区雪亮工程五期所需的视频监控运维服务,以及完成相应的摄像机前后端台维护服务、辖区分机房服务、总机房运维服务、网络安全运维服务、疑难点位配套服务、社会联网共享平台维护、视频图像运维管理服务等。

1.2本采购项目估算为:533.4万元(含税)。

采购内容及预估数量详见1.8条款。

……

1.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项目拟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若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实际执行订单合计金额达到框架上限合同规模金额,则框架协议自动结束。

1.5★运维服务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100%。

1.7本项目拟签订框架协议,与中标人的签约总金额为【投标金额×中标份额】。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任一分项报价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报价项目

预估数量

单位

不含税最高投标单项限价(元)

1

摄像机前后端台维护

1895

台/月

33.87

2

辖区分机房服务(运维费)

10

个/月

2510.00

3

总机房运维服务

1

项/年

118452.83

4

网络安全运维服务

1

项/年

118452.83

5

疑难点位配套服务

20

点/月

18.68

6

意外损失费

1

250660.50

7

社会联网共享平台维护

1

套/月

2250.00

8

视频图像运维管理服务

1

86905.33

注:意外损失费部分为固定价格,投标人无须报价,根据技术规范书的综合含税单价,按实结算,每年按250660.50元(不含税)计入总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招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的【视频监控运维服务】业绩累计执行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其他重要条款:

★付款条件:【本项目按实结算,结算以实际完成的数量(招标人审核后的实际完成量并经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确认)为准,中标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本项目单年计划金额为框架协议金额的三分之一,结算价=Σ中标单价×实际完成数量。

签订框架协议后,每年的服务期开始后,甲方满4个月后支付框架协议当年计划金额的30%;满6个月后支付至框架协议当年计划金额的50%;后续款项在当年服务满12 个月后,甲方在2个月内,根据扣除扣罚后的结算金额付清当年金额的余款】。

★运维服务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人员驻点要求:

为保证运维工作效率,投标人应承诺如中标将配备2人进行驻点服务,服务期限为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承诺函(必须提供)、驻点支撑人员的联络方式(必须提供)、身份证(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未提供承诺函、联络方式、身份证、社保证明的人员不纳入评审。

★人员资质要求:

1.配备至少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下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包括登高架设作业证或高处安装作业证等)。

2.配备至少1名持有应急管理部门或其下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包括高压电工作业证或低压电工作业证等)。

注1: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必须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必须提供),未提供证书证明材料、身份证、社保的人员不计入评审。

注2: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该类证书认定为无效。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4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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