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泰达清洁能源集团市政中压老旧管网及老旧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宝坻珠江宝白大道(珠江北环西路-珠江南环东路)中压燃气工程)必要性论证报告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2025-04-17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泰达清洁能源集团市政中压老旧管网及老旧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宝坻珠江宝白大道(珠江北环西路-珠江南环东路)中压燃气工程)必要性论证报告服务询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13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宝坻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泰达清洁能源集团市政中压老旧管网及老旧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宝坻珠江宝白大道(珠江北环西路-珠江南环东路)中压燃气工程)必要性论证报告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2703)2025年泰达清洁能源集团市政中压老旧管网及老旧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宝坻珠江宝白大道(珠江北环西路-珠江南环东路)中压燃气工程)必要性论证报告服务询比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项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同类项目指必要性论证报告、规划论证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或可体现合同起始时间的描述、双方盖章页等)复印件。注:业绩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或未体现采购金额等原因无法判定的,不予认可。(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报告中的结论无保留意见,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照成立之日起算,提供之后的财务报告;(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声明文本详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诉讼及仲裁情况: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说明供应商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提供供应商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提供复印件,如无败诉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写书面说明加盖供应商公章);(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将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仅提供关键页,包含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报告正文中包含行政处罚的内容页(如有时)附在响应文件中,但评审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 --- 2025年04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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