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廊坊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现场已完工程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16
廊坊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现场已完工程修复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现场已完工程修复工程已由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廊开经内资备﹝202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796.1275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96.127538万元,建设规模:廊坊开发区创新发展中心项目位于四海路与金源道交口东北角,占地面积约18682.92平方米。主要包括一栋创新发展中心大楼及配套建设。地下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部分为装配式钢结构。地上三层,地下二层。办公楼总建筑面积47502.74㎡。现场1#办公楼已完成基坑支护采用桩锚体系,因基坑超过有效使用周期继续服役,经评估检测出具加固方案对现场基坑支护进行加固;同时,对现场已基础完底板防水及防水保护层、抗浮锚杆及构件钢筋等工程内容进行修复;基坑开挖深度10.70-10.90米。建设地点:廊坊开发区金源道北、四海路东。计划工期:31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96.127538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④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⑧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财务状况:具有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3)信誉条件:未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09:00至2025-04-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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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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