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办事处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4-17
项目名称: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登录后查看) 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灵溪街道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 11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注: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以上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格式7-1),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0:00 至 2025年04月25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