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实业矿渣微粉公司水渣运输攒堆、矿粉产线总包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本钢实业矿渣微粉公司水渣运输攒堆、矿粉产线总包(BGBXSSFGXHD250416204789)采购人为本溪钢铁(集团)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工程部(环境保护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本钢实业矿渣微粉公司水渣运输攒堆、矿粉产线总包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1.工商注册成立年限无要求,如拟中标人投标截止之日为限工商注册成立不满一年,及供应商注册资本低于所投标段或标量金额(不含税)30%的,委托人将在定标前对拟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①资金业源与财务状况:判断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履行合同义务;②银行信用记录:判断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生产规模与设施:判断人员配备和设备情况是否具备持续、稳定服务能力;④历史业绩:判断其在以往合同中的履约表现;⑤薪资管理:是否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现象。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中标人承揽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质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资质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
6.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中标人须确保所指派车辆安全且没有任何债务和纠纷,指派车辆满足正常工作需求,承运车辆投保齐全且所有证书在相应的工作期限内齐全、有效,因上述问题对我司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将酌情对中标方进行停标处理或经济处罚。
8.中标方提供的车辆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抵达指定装货地,我司有权终止当次运输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方承担。
9.中标人提供的车辆在承运期间,应认真执行避险措施和制度,并且中标人有责任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在出现事故时有责任全力配合我司及我司委托的保险公司针对公路异议或事故进行的勘证、调查、索赔等工作。
10.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 mem. gov.cn)网站,按①服务②查询服务③信用查询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⑤输入被查询的市场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确认。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7日08时15分至2025年04月24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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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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