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岛金海大酒店兰山路35号一楼、二楼房屋出租项目招商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招商项目

1.招商项目名称:青岛金海大酒店兰山路35号招商项目

2.招商文件编号:2025J

二、招商人

1.招商人名称:山东济铁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招商人地址:(登录后查看)

三、招商项目概况

1.概况:兰山路35号地铁综合楼房屋出租项目,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兰山路35号地铁综合楼一楼、二楼、(门头房262.37经营面积平米)

2.经营业态:建议经营业态定为饭店、办公、商铺。该出租场地262.37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毗邻地铁、火车站,交通便捷;房间面积宽敞,格局多变,适合灵活办公空间;当地旅游业发达,临海的地理优势同样适合餐饮、健身、物流等商铺经营,所以建议以物流、办公、商铺为招商业态。

3.租赁期限:35个月

4.招商底价:20.1106万元/年

5.竞商保证金:2万元。

6.租赁保证金:5万元。

7.租金(收益)缴纳方式:先付后租,按照年缴纳。

四、竞商人要求

1.竞商人资格性要求

1.1竞商人须为响应招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00万(含)以上‌。

1.2竞商人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应无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经营权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商(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规问题;近三年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竞商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等,无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等不良记录。

1.3竞商人提供的资信资料真实有效,应与竞商文件提供的资信资料一致。

1.4竞商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国铁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国铁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2.竞商人符合性要求

2.1所从事经营活动业态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规定,符合铁路部门管理的要求,符合招商文件载明的要求。

2.2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场地从事招商要求的经营业态以外的其他业态业务。

2.3服从招商人的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承租区域内不得擅自生产、存放和经营易燃、易爆、易腐及放射性等危险品。电器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保险装置应当与额定负荷相匹配,不得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临时电源。

2.4国家、地方政府和铁路各级组织严令禁止不得在该类场所从事经营的其他业务。

2.5未经招商人书面许可,竞商人(中商人)不得将承租的房产资源转租、转让、转借、调换或与他人联营。

2.6租赁合同期间,竞商人(中商人)不得变更主体或者法人。

评审小组按照招商文件明确的符合性规定要求对竞商人进行评审。符合性要求评审不合格者,立即终止其竞商资格。

3.其他限制性条件:不允许分、拆包竞商、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4.中商人(承租人)承担的义务

中商人(承租人,下同)在承租的本次招商项目所列的房产资源(或场地)内的经营,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招商人管理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损失由中商人负责。中商人在承租的本次招商项目所列的房产资源(或场地)内不得私自进行装修改造、扩建等,确因经营必要装修、改造的须符合《房屋租赁合同》中有关条款约定并争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施工。因中商人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所在承租的本次招商项目所列的房产资源(或场地)内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中商人负责维修恢复。中商人租赁本次招商项目所列的房产资源期间,需遵守铁路管理制度,服从铁路管理规定,及时缴纳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网、税费、维保、消防等相关费用。

中商人签订《青岛金海大酒店房屋租赁合同》时,须同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和《房屋(建筑物/场地)交接验收记录》。

五、竞商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5日8:00-17:00,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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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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