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片区大机组增上主油箱油雾分离器(8台)油雾回收系统600m3/h-10Pa100m304招标公告

2025-0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工片区大机组增上主油箱油雾分离器(8台)油雾回收系统600m3/h-10Pa 100m 304,招标人为中韩(武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油雾回收系统600m3/h-10Pa 100m 304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化工片区大机组增上主油箱油雾分离器(8台)

/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油雾回收系统600m3/h-10Pa 100m 304

6.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方需提供在石油、化工行业不低于2套气动回收形式的油气回收主机业绩,及投用2年以上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用户使用证明(须体现运行状况,并加盖用户章),证明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投标。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5)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1)商务报价需提供油雾分离系统主要部件和两年随机备品配件的分项报价清单。(2)投标方所提供油气回收系统中所有电气仪表要满足现场防爆区域的要求,需要有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整机防爆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可查验并承诺防爆等级不低于ExdⅡCT4。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4月17日9时0分至2025年4月22日9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7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7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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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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