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邳州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官湖河)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6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邳州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官湖河)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设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60.98万元 , 招标

人为徐州润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项目名称:邳州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官湖河)小流

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编号:JSZR-2025-QJC-026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设计、方案汇报、方案报批、方案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

设计和深化设计、各阶段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设计

服务,以及其他有关咨询服务和工作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4.采购预算:60.98万元。

5.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并能够通过

相关部门的审查。 7.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邳州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官湖河)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

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邳州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福州路—官湖河)小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设

计项目: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

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各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6 09:00到2025-04-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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