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7
1.招标条件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己由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18]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约75%,企业自筹约25%。项目法人为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

2.1 滇中引水工程项目概况

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工程从金沙江上游石鼓河段取水向滇中城镇生活及工业供水、同时兼顾农业与生态,以解决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严重缺水问题。工程受水区包括大理、丽江、楚雄、昆明、玉溪、红河六个州(市)的35个县(市、区),总面积3.69万km?、人口1112万人。工程多年平均引水量34.03亿m?,其中供给城镇生活7.93亿m?、工业14.38亿m?、农业灌溉5.00亿m?、湖泊水环境补水6.72m?。

工程由石鼓水源及输水总干渠组成。水源工程为石鼓大同取水、一级泵站提水,由引水渠(兼沉沙池)、进水塔、进水隧洞及涵管、地下泵站、出水隧洞、出水池和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输水总干渠跨滇西北、滇中及滇东南地区,从丽江市玉龙县石鼓镇开始,终点为红河新坡背。总干渠全长664.24km,共划分为大理Ⅰ段、大理Ⅱ段、楚雄段、昆明段、玉溪段和红河段6段。

根据初步设计审定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临时用地面积为48133.19亩,其中耕地13148.47亩,园地5985.88亩,林地27234.5亩,草地213.33亩,其他土地1551.01亩;丽江市4972.99亩、大理州14123.61亩、楚雄州12721.51亩、昆明市7173.12亩、玉溪市2924.64亩、红河州6217.33亩。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招标范围:

(1)标段1: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

(2)标段2: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

(3)标段3: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涉及到的所有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工作。

2.2.2 招标内容:

(1)收集整理:土地复垦勘测定界成果资料(备案稿)、土地复垦方案(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稿)、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书、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土地复垦费用决算及审计报告、土地复垦施工总结报告、土地复垦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土地复垦现场影像资料(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土地复垦验收申请文件等相关资料。

(2)外业工作:对复垦后的临时用地范围、地形、复垦地类进行实地测量,并对比数据库信息;调查复垦后土地面积及权属调整情况,确定实际复垦方向及面积。对验收所需外业资料进行土地权属人签字盖章。

(3)检测资料:对复垦后的土壤、水取样送检取得检测报告;

(4)内业资料编制:①编制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②编制土地复垦竣工验收调查报告;③土地复垦现场影像资料汇总对比;④编制复垦后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公众参与调查表;⑤编制土地复垦竣工验收签收单及确认书等资料;⑥编制土地复垦工程单位、单体工程验收单;⑦项目特殊情况说明及补充材料。

(5)协助招标人完成土地复垦义务人履行情况年度报告、土地复垦规划设计执行报告、土地复垦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调整情况报告、土地复垦义务人自检自查报告、土地复垦义务人自检自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报告、土地复垦工程管护措施及移交情况报告的编制。

(6)验收还地:配合有审批权限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踏勘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配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土地复垦验收合格确认书》和《土地复垦费用支取通知书》,协助退还土地复垦费、耕地占用税,协助及时将土地归还权利人,协助签订还地协议。

(7)复垦备案:将土地复垦验收文件、地块坐标、面积、地类,还地协议以及土地复垦的实地照片信息等传至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云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平台等系统,完成复垦阶段信息填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3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至履行完本标段所有合同义务止。

2.4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1)标段1: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大理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2)标段2: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昆明市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3)标段3: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玉溪市红河州临时用地复垦验收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1)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

(3)其他要求: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4年10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不少于3个月的由社会保险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盖章(尚未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可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