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电动单梁起重机日常维修及保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5-2028年度电动单梁起重机日常维修及保养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但招标结果、合同签订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承担,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委托,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按国家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红河复烤初烟仓库48台、军校仓库94台电动单梁起重机日常故障检修、巡检、维护保养、年检前维护保养及年检申报等工作,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

2.3 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上清路12号厂区区域(简称红河复烤老厂区)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三那线以西、章保工业园区军校仓库(简称红河复烤军校仓库)。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2.5 质保期:维保期间发生配件更换,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2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 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中有桥式起重机安装或修理或改造的内容);(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获准从事起重机械的类型为:桥式起重机,级别:B级以上(含B级)。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现场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上述网站查询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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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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