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S354清新改建工程项目安全防护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7
中交路建S354清新改建工程项目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25853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安全防护用品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品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①项目概况: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省道S354线清新太和至三坑段改建工程1标项目,本标段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工业大道与国道G107线城西大道路口,经太和镇跨滨江河,跨许广高速,终于太和镇与山塘镇界,路线长6.605km。项目合同工期910日历天,从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算;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15日。
②工程所在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山塘镇(如需现场查看请联系项目物装部负责人:韩部长,联系电话:18656605788)
2.2招标内容:
2.2.1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物资,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和设计图纸要求。
2.2.3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两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使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货合同至少3份,与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华南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的同类工程供货业绩优先)。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中止或不及时供应的记录,不接受近一年内在公路、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应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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