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岳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暨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全域旅游道路改善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7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岳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暨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岳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暨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新发改投[2025)1号建设单位长沙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项目建设管理(代建方)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9298.7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南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非税收入、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岳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暨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全域旅游道路改善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岳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暨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全域旅游道路改善工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东大门至南大门主游道人行栈道,长度约4.5km;  

2)拓宽改造穿石坡湖至吟将阁景区道路,长度约0.2km;  

3)提质改造八条土质游步道,共计长度约3.6km;  

4)新建9个景观节点、4个交通节点,共计面积约30000㎡。其中交通节点是三个景交车站和山顶广场。广场铺装面积约6000 ㎡。  

具体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其中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含审查备案时间),施工工期为335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包括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专项的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及栈道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所有施工图设计。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满足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配合),并能准确无误指导施工。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栈道、景区园路、景观节点、交通节点、给排水、绿化、交通、景观照明等相关景区配套设施等)施工进行工程总承包,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建筑业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等;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不得与设计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6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装配式建筑:1、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在长沙市政府投资或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一体化(EMPC)建造模式招标文件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生产能力承诺书》作为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其它章节。

具体规定如下: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05-0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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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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