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建-三分-平阳县鳌江镇滨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化专业分包任务招标公告

2025-04-17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1.1  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1.3  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同意招标人的付款方式;

1.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1.5  投标报名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较大及较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  工程综合说明

2.1  分包工程名称:平阳县鳌江镇滨江文化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

2.2  工程地点: 平阳县鳌江镇滨江中心片控制详细规划G-08-03地块。

2.3  总包工程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31088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为35169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24870平方米(包括文化活动室用房面积16476.44平方米、办公面积2953.04平方米、连廊面积2038.03平方米、体育馆面积2079.11平方米、厨房餐厅面积3445.57平方米、配电房面积114.01平方米、弱电机房面积69.08平方米、消控室监控室面积38.88平方米、报告厅面积658.32平方米、门卫20平方米)、架空层面积1477.5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0299平方米(包括人防地下室面积1990.6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面积8308.4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153.3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面积12489.8平方米,绿地面积9329.8平方米;设置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81个(内部机动车停车位140个、社会机动车停车位141个),其中充电桩车位56辆(快充车位7辆、慢充车位49辆)、无障碍车位6辆、非机动车停车位340个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3  招标内容及范围

3.1  招标内容及范围:电子与智能化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总包人的投标报价清单内容和附件清单。

3.2  包含但不限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人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施工及其报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4  工期要求:分包工程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最终以发包人的指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5  质量要求:

5.1 分包工程质量标准除应达到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涉及分包工程的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国家强制性工程质量标准外,还应符合如下质量标准: / 。

5.2  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其他约定: 分包工程的检测结果必须符合第三方检测单位质量标准 。

6  劳务管理:符合招标人及当地政府相关劳务管理规定。

7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其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4  月 17 日  24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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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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