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2025年度绿化造林作业及水利配套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7(一)项目编号:GSJLL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绿化造林作业及水利配套工程项目
(三)预算金额:65.6万元
(四)最高限价:65.6万元
(五)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工期: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并通过验收,管护周期为3年(含建设期)。
(八)施工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
(九)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一年(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一年(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二)信用截图: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三)特定资格:
1.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项目施工、抚育管护等履约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利配套施工等相关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检疫证、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标签,提供苗木良种率应达到75%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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