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消防设施竣工检测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2025-04-17

1、项目名称: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消防设施竣工检测服务单位

2、项目编号:恒昇纬业霞招【2025】002号

3、服务内容与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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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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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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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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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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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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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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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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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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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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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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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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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海洋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地块霞浦海洋产业创新孵化科技中心项目消防设施竣工检测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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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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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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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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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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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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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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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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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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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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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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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维保检测能力应达到四星级及以上服务水平。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消防技术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相应的服务水平能力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获取的服务水平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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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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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投标人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通过恒昇纬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04月17日-2025年04月23日上午09:00-12:00,上午09: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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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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