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蒸汽系统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2025-04-16
一、招标条件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蒸汽系统节能改造已经审批,招标方为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蒸汽源于自有锅炉生产,主蒸汽输送压力为1.2MPa(表压)、温度为191℃饱和蒸汽;生产设备换热后经过原有闪蒸槽T-201排放高温冷凝水温度仍高达128℃,不经过T-201的设备如E-211冷凝液温度为135℃左右,由于高温冷凝水含有大量热焓值没有被利用造成能源浪费。本项目目的是通过技术改造,借助主管道蒸汽和闪蒸槽出来的蒸汽混合生成与工艺参数相匹配的高品位饱和蒸汽,并入管网供给部分生产设备使用,闪蒸后100℃低温冷凝水去热水槽T-W90,热水槽热水回锅炉再利用,同时降低E-W91/E-W92循环水量。

蒸汽系统节能改造采用高效分级闪蒸和蒸汽引射技术产生0.4MPa饱和蒸汽,并入管网供给部分生产设备使用,闪蒸后100℃低温冷凝水去热水槽T-W90,热水槽热水回锅炉再利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节能改造由承包方完成,设备费用和节能技术由承包方投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合作,分享期限为五年。项目完成后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和环保要求,须开展安全评价,必要时开展环境评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蒸汽系统节能改造项目。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同类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投资和运行经验,具有蒸汽节能方面专有技术和节能设计计算能力。

2、产品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按验收报告日期算)有至少1项使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业绩合同、项目验收报告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如合同无法体现具体参数,须提供技术协议关键页)。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方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方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7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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