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聚甲醛货物公路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7
一、招标条件

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聚甲醛货物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和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甲醛产品采用PE包装袋包装(25kg/袋)或编织袋包装(1000kg/包),属于普通货物产品,预计年产量达到11万吨,承运单位负责将聚甲醛产品配送至目的地,配送量和配送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标段编号:HNEC-ZYZB250144001F001):配送量约27000吨/年,从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发货,配送范围是华南、西南等地区,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四川、广西等;

(002)二标段(标段编号:HNEC-ZYZB250144001F002):配送量约23000吨/年,从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发货,配送范围是华东、华中、华北及其他偏远地区,包括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湖北、山东、河南、河北、天津、陕西、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

(003)三标段(标段编号:HNEC-ZYZB250144001F003):配送量约32000吨/年,从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货,配送范围是华南、西南等地区,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重庆、四川、广西等;

(004)四标段(标段编号:HNEC-ZYZB250144001F004):配送量约28000吨/年,从鹤壁龙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货,配送范围是华东、华中、华北及其他偏远地区,包括江苏、浙江、上海、安徽、湖北、山东、河南、河北、天津、陕西、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

注:1、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一、二标段兼投不兼中,三、四标段兼投不兼中),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

2、若一标段、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个投标人,则其优先中标一标段。按照一、二标段兼投不兼中原则,若二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总价不超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价,则二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二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总价超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价,则第二中标候选人须响应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价方可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分项报价则由投标单位在满足分项招标控制价的前提下自行调整)。如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不响应第一中标候选人总价,则按照候选次序依次类推,若所有投标人均不响应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总价,则本标段重新招标。是否响应上述条件以评标现场电话沟通和承诺函为准。

3、若三标段、四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个投标人,则其优先中标三标段,四标段顺延方法参照二标段顺延方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普通货物产品运输业绩不少于3项(需提供合同,同时提供至少一份与本合同对应的发票清晰扫描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5.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报告为准,报告时间要求在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之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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