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5-04-17
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启东市吕四港镇。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估算投资1500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含节假日)。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共一个标段。
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吕四港)突发水污染事件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包括新建节制闸、河道硬化及防渗改造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5)投标企业近五年来(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并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
(6)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至投标当日期间)。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  5  月   12 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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