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甘溪河上游三十六湾香花岭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招标公告
2025-04-16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甘溪河上游三十六湾香花岭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武县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甘溪河上游三十六湾香花岭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2.2建设地点:临武县。
2.3建设规模:(1)掌握调查区内基本水文地质情况,分区域开展大比例尺水文地质调查及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
(2)系统查明大坪电站地下河的管道展布、水量来源组成以及典型矿涌水点补径排特征;
(3)提出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甘溪河上游三十六湾香花岭矿区合理的地下水污染物管控建议措施。
2.4 招标范围: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甘溪河上游三十六湾香花岭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标段划分: / 。
2.6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7项目投资估算:550.0710万元。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文件及行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具备土壤和水监测项目)、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相应能力。
3.2 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利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或生态环境其它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条款规定的不得存在其他情形。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R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
3.5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水工环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水工环类专业副研究员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投标联系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证明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投标联系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下列资料:
a、证明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缴费)的证明。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事业社保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b、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7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5年04月16日~2025年05月07日09:30时止(北京时间)……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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